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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出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“十四條”政策

來源:聊城日報  2023-02-08 10:57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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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記者 岳耀軍)日前,市住建局、市總工會等9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有的放矢鼓勵市民合理住房消費,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。

  《意見》從優(yōu)化個貸首套房認定標準、建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(tài)調整機制、支持推進二手房“帶押過戶”登記模式、完善人才住房政策、支持各類群體開展群(團)購商品房等10多個方面,支持居民改善住房合理需求。

  其中,在支持各類群體開展群(團)購商品房方面,鼓勵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采用群(團)購模式銷售商品房,積極開展針對機關單位、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、大專院校、科研院所和社會群體群(團)商品房的營銷活動。各級工會組織和相關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剛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情況,組織職工群(團)購商品房。對在市主城區(qū)購買本政策出臺之前已經取得預售許可的新建商品住房的,財政發(fā)放3萬元/套的購房消費券,鼓勵開發(fā)企業(yè)給予不低于個人總房款3%、不高于個人總房款10%的優(yōu)惠(以上政策需要在同一個項目內一次性購買20套以上,有效期至2023年5月底)。對在市主城區(qū)本政策出臺之后取得預售許可的新建商品住房的,財政發(fā)放4萬元/套的購房消費券,鼓勵開發(fā)企業(yè)給予不低于個人總房款3%、不高于個人總房款10%的優(yōu)惠(以上政策需要在同一個項目內一次性購買不少于1個單元且不低于54套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底)。該政策不與青年首套住房政策、多孩家庭購房消費券疊加。其他縣(市、區(qū))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相關政策。

  在完善人才住房政策方面,《意見》指出,我市新引進的頂尖人才、國家級領軍人才、省級領軍人才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,分別給予100萬元、50萬元、3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;在我市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(yè)新引進的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地繳納養(yǎng)老保險的博士研究生、碩士研究生、全日制本科生,分別給予20萬元、5萬元、3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。事業(yè)單位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。

  本意見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,如遇上級政策調整,以上級政策為準。

【編輯:任玉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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