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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誠評|對付“僵尸車” 法律要跟上

來源:聊城晚報  2024-10-23 14:18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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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 項向榮

  國慶前夕,甘肅張掖男子劉某將機動車停放在免費正規(guī)停車位上,假期結束取車時卻發(fā)現車被交警拖走了。事后劉某質疑交警“違法”拖車,要求有關部門放回原處。日前,公安機關發(fā)布通報稱,因該男子在免費停車位上停了19天,導致附近群眾無法停車才進行拖車處理。

  該事件引發(fā)網友熱議。有人認為交警的執(zhí)法手段有待商榷,執(zhí)法之前應先聯系車主,主動公開拖車依據以及相應的處理流程。也有很多人提出質疑,劉某將車子停放在劃有標線的停車位上,屬不屬于違法停車?從現有法律來說,如果劉某占用的免費停車位沒規(guī)定“允許停多久”,原則上不構成違法。只能說劉某的行為道德上有瑕疵。

  更多的網友對劉某的行為進行了聲討,因為“僵尸車”的問題已經成為公害,一些人為了不用繳納停車費,將車輛長時間停放在免費的公共停車位上。因為缺乏法律依據,執(zhí)法部門難以大膽執(zhí)法,車主則有恃無恐。

  對此,一些城市推出相應的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,為執(zhí)法部門處理“僵尸車”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。比如,2023年,山東省濰坊市修訂了道路交通安全條例,明確規(guī)定,非經營性道路停車泊位停放機動車,不得超過限時停車標志、標線標明的時間,否則,交警可以拖車并對車主進行處罰。

  張掖的這起停車事件給城市的管理者提了個醒,法律法規(guī)須及時修訂完善,才能依法糾治“僵尸車”現象這樣的頑疾。據《錢江晚報》

編輯:李明
審核:劉 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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